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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新规: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缓冲期;新增市值退市指标,进一步完善了退市标准;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引入“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个亿”的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设置了退市风险警示暨*ST制度,强化风险警示。
创业板退市新规则详情:
1、财务类指标方面,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改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纳入审计意见指标并全面交叉适用,退市触发年限统一为两年,及时淘汰既无盈利能力又缺乏收入的空壳公司,以实现精准从快出清。
2、规范类指标方面,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指标,强化公司合规披露和规范运作意识。
3、新退市规则优化了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对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或改正财务会计报告的退市触发期限统一调整为四个月;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停牌时点由“知悉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后移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司法裁判生效”,给予投资者更充分的交易机会。
4、创业板新规则强化风险警示,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设置*ST,并根据风险程度差异优化各类退市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时点和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