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000709.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发行的2018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券简称“18河钢G1”,债券代码“111071”)将于2021年3月26日支付自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期间的利息5.42元(含税)/张。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42%,每1手“18河钢G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4.2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3.3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4.20元。
本期债券2021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25日。凡在2021年3月25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3月2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