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一些地方国企出现债券违约和评级下调。2月23日,在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郝鹏对此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对地方国企债券违约问题高度重视,国资委落实国务院金融委的要求,前期专门约谈了部分省级国资委,对稳妥化解地方国企债券违约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国资委近期还将联合人民银行、证监会专门召开防范地方国企债券违约风险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对此表示,个别地方国企发生债务违约,既有疫情冲击、市场波动的外部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盲目做大、管理不善等内部因素,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对这个问题,第一,通过风险出清实现优胜劣汰是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第二,虽然近期国企债券违约比例有所上升,但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违约风险总体可控。
第三,任何欺诈发行、虚假披露、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都应该受到严厉打击,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
第四,政府落实好监管责任,发债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投资机构切实提高风险资产的定价能力,才能够共同维护好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近期,在国务院金融委的领导下和相关部门指导下,地方党委政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化解债务风险,已经取得积极成效。
彭华岗称,中央企业的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在控。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和工作体系。近年来中央企业没有发生过一起债券违约。下一步,国资委将继续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债务风险的防控,要把握好“三个结合”,“点面结合、长短结合、防禁结合”。
面上严控企业负债率,分行业确定负债率的警戒线、管控线,一企一策确定负债率的年度目标,保持整体债务水平的稳健可控。点上严管高风险企业,对于负债率过高、流动性紧张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名单,实施特别监管;推动高负债子企业回归正常负债水平。严禁企业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盲目举债投资,强化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严控非主业投资预算;短期防债券违约,对企业债券占带息负债比例,短期债券占全部债券比例实施分类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央企信用保障基金作为化解债务风险的“后手”。既严防风险积累,加强金融衍生品、信托、基金、担保等金融业务的日常监测和专项检查,主动控制新增金融业务,防止脱实向虚;又严禁高风险业务,对开展融资性贸易的露头就打、严肃问责,全面清理“空转”“走单”贸易业务。
彭华岗表示,对于地方国有企业,国资委将落实金融委会议的要求,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共同建立国有企业债券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机制。近期,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地方国资委精准识别高风险企业,加强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和资金投向管理,做好债券发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处置风险,切实维护好地方金融生态和金融稳定。记者 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