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公布了新组建的2021-2023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新一届承销团成员共68家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类32家、券商类36家。
本次组建工作按照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共收到92家金融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通过对报名机构的承销能力、承销意愿、债市能力及2018-2020年山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履行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通过科学、客观、公正计分排名,择优保留46家原有承销团成员,剔除了9家存在履约不力等情况的机构,既保持了山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工作的稳定性,也形成了必要的约束竞争管理机制。
从入选金融机构来看,积极吸收综合实力强的22家新机构加入,成员数量比上一届净增13家,特别是首次吸纳德意志银行等3家外资银行参团,进一步拓宽了山东省政府债券发行渠道,促进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助力山东地方债及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