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易商协会公布自律处分信息,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参与者,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
2020年9月至10月,海通证券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94.97亿元。
三大业务齐违规
2020年11月18日。海通证券发布《交易商协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启动自律调查的》,(,)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信息,交易商协会将对海通证券及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
2021年1月8日,交易商协会公布自律处分信息,包括海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期货)、海通证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资管)。
根据交易商协会公布自律处分信息,海通证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参与者,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此外,海通证券还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规情形。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海通证券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将海通证券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海通资管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通过其作为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通过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
海通期货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通过其作为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通过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海通证券2020年半年报,海通证券直接持有海通期货66.667%股份,直接持有海通资管100%股权。
根据2019年8月26日海通证券发布公告,海通证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共计9次,其子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共计11次。
其中,2017年1月18日,云南证监局下发《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晋宁昆阳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云南证监局查明公司云南晋宁昆阳街营业部未按规定完成总经理备案,未及时换领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019年1月3日,江苏证监局下发《关于对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查明海通期货常州营业部在从业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存在缺陷。
两月新增贷款
2020年9月9日,海通证券发行2020年第七期短期融资券,该期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额为50亿元,票面利率为2.75%,期限为90天。2020年12月8日,海通证券公告称,当日公司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已兑付完成,支付本息共计50.34亿元。
在兑付完成的背后,是海通证券两个月新增94.97亿元借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411.19亿元,借款余额为3425.75亿元。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3916.97亿元,累计新增借款491.22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4.81%,超过20%。
而截至2020年10月31日,海通证券借款余额为4011.94亿元,累计新增借款586.19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41.54%,超过40%。
2020年9月至10月,海通证券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94.97亿元。
在2020年8月,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已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公司此次定增募集资金净额198.49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发展资本中介业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扩大FICC投资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提升公司整体的信息化水平”、“增加投行业务的资金投入,进一步促进投行业务发展”及“补充营运资金”。(作者 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