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要求,改革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制度,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0年第21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围绕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建立健全做市业务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制度进行了完善。
《公告》明确,具有做市意愿且具备一定能力的金融机构在与交易平台签署协议后,即可开展做市业务。《公告》注重平衡做市商权利义务,发挥做市商积极性,推动持续优化做市业务评价,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机构做市业务表现。《公告》要求,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公告》的发布,是提升市场流动性水平、完善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积极推动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制度,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