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9日, 海通证券发布公告称,经自查现已对涉永煤违约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分。
公告显示,北京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夏坤、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厉栋、海通资管副总经理张士军、海通期货副总经理姚弘等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此前,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告称,在对永煤控股的自律调查中发现海通证券及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债提供帮助、操纵市场等。
海通证券2020年以来曾多次被监管关注。
2020年7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通告称,海通证券在中核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发行招标过程中,存在承销费报价偏低的情况,引发市场质疑,被启动自律调查。
2020年9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信息显示,海通证券因在保荐中国天楹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作者 牧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