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债券交易价格产生影响,为保护广大债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海控01”,债券代码:114372)、“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泛控01”,债券代码:112920)、“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泛控02”,债券代码:112995)、“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泛控01”,债券代码:149035)、“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0泛控02”,债券代码:14904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0泛控03”,债券代码:149116)、“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债券简称:“20泛海01”,债券代码:114769)、“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0泛海02”,债券代码:114784)于2021年3月24日开市起停牌。
据了解,3月22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境外附属公司泛海中心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境外附属公司泛海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公司美国旧金山项目的开发建设。2016年10月3日,泛海中心公司与总包商 Swinerton/Webcor, JV签订了旧金山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后期 SWJV与Permasteelisa North America Corp(以下简称“原告”)就项目所属酒店塔和办公塔分别签订了幕墙施工分包合同。
泛海中心公司收到分包商 Permasteelisa North America Corp 的起诉书(其同时起诉了总包商 SWJV)。该分包商针对酒店塔和办公塔幕墙施工工程款争议提起诉讼,受理机构为加州旧金山县高等法院 (Superior Court of California, County of San Francisco),诉讼标的约为2,646万美元以及相关法律和合同允许的利息和律师、诉讼费用等。2021年3月19日,泛海中心公司签收了相关法律文件。
泛海中心公司正积极与诉讼各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案。本次诉讼尚未判决,目前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