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银行(02066)发布公告,董事会决议通过,待获得股东在该银行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及取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及其他有关监管机关的批准后,该银行将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300亿元的金融债券。
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优化负债和资本结构、稳定中长期资金来源并支持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债券将不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该银行拟发行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300亿元的债券,其中无固定期限资本债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其他种类金融债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其他种类金融债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小微企业债和双创金融债等。具体发行额度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其他种类金融债券间进行调剂,债券发行品种及进度根据市场接受情况及监管导向择机安排。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无固定到期期限,触发事件发生日即为到期日,而其他种类金融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