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公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在交易所市场首家披露发行公告的碳中和绿色债发行人。同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也分别披露发行公告,成为交易所市场首批碳中和绿色债发行企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分别指出,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降低碳排放强度。国务院同时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所谓碳中和是指“二氧化碳净排放量降为零”。要达到碳中和,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特殊方式去除温室气体,二是使用可再生能源,减少碳排放。
此次上交所推出的“碳中和绿色债”作为绿色债券的一个子品种,其募集资金将主要使用于经认证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碳中和项目的贷款等,通过节能减排、充分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方式,减少碳排放,持续致力于推进绿色发展。
上交所自2016年起着手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推出绿色债券专项创新品种,为绿色债券开辟审核及挂牌绿色通道,实行“即报即审、专人专审”制度,有效提升绿色债券融资效率。此次推出的碳中和绿色债将更为精准地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需求。从4家发行人披露的发行公告上来看,各家均已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详细披露,其拟投项目将主要集中于包括核电、水电及风电等清洁能源行业,助力碳减排。(记者 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