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为6.9%。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债券为5年期,第2年末和第4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据募集说明书显示,债券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为一创投行,联席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债券名称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起息日为2021年1月22日,发行首日为2021年1月21日。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和回售公司债券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