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开展2021年度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存续期监管有关工作,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对辖区内近期到期特别是2020年底前到期,以及2021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等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后存在偿债风险的企业债券,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制定应对方案,定期进行调度,及时协调发行人、主承销商等开展风险处置,并派专人赴企业现场督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及时推动化解风险。
在2021年继续鼓励信用优良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允许债券发行人使用不超过40%的债券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同时将委托贷款集中度的要求放宽。
对于自身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1年内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