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首创置业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1月30日,董事会通过决议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给股东考虑和批准建议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公司拟将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偿付公司债务。
所得款项拟全部用于偿付公司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任何一名执行董事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确定。
本次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将全部用于偿付公司债务,公司将根据存量境内公司债券到期情况择机发行。董事会认为发行境内公司债券将有利于公司保持债券融资渠道畅通,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因此,董事会认为建议债券发行事项乃公平和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