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截至公告日,根据股东大会对经营层的授权,阳光城于公开市场回购债券XS1973241125,回购本金为1.26亿美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条款注销已回购债券。
阳光城2018年已经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15亿美元(包含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美元债券,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债券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阳光城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嘉世国际”)完成在境外发行债券(债券代码:XS1973241125),该债券已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