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会议强调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的信用债市场建设在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轨道上稳步推进。目前的债券市场托管面值已达114万亿元,债券市场持续繁荣,增长空间巨大,从总量上看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债券市场。市场规模的扩容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的融资与发展。全球投资者对进入中国信用债市场的兴趣日益浓厚,中国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本月初已完全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
债券市场的繁荣,靠信用支撑,债券市场的根基是“信用”。在资本市场上,信用大厦的建设非一日之功,一旦信用受损,不仅百年基业毁于一旦,还可能跨市场波及金融机构流动性,引发风险。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信用就是市场主体的生命;发债企业的信用就是投资者的信心所在,也是债券市场良性运行的保障所在。
建立信用大厦、牢牢夯实信用债市场的根基,需要发债企业诚实守信,严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中介机构审慎尽职,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监管机构要从严监管,切实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管责任。要依照市场规律和市场规则办事,依法依规加强公司治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市场中性原则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企业的信用评级要更加注重企业基本的内部治理能力、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结构等。要提高信用评级的可信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保持债券市场的发展和繁荣,要靠持之以恒推进信用建设,要把强化企业的市场约束、强化企业的法治意识与强化企业的公司治理能力贯穿起来。针对近期违约个案有所增加的问题,要健全风险预防、发现、预警、处置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央视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