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晚间,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1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63号”文核准,华侨城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88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名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5年期,在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两个品种之间可以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此外,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暂未厘定。
华侨城表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本金。
数据显示,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035.52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03.39亿元,发行人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6.07%,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5.29%。